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服务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
劳务外包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服务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需要明确的是,相关岗位只要具备上述“三性”中的“一性”,就可以使用劳务派遣,无需同时具备“三性”。另一点至关重要的是,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如果用工单位想要依法终止用工关系,并不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对于被退回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需根据被退回的情形依法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差遣作为一种新式的用工方法,与传统的用工方法有显着的差异。劳务差遣很大的特色便是劳作联系与用工联系相别离,表现为被差遣劳作者与劳务差遣单位有劳作联系但无用工联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联系但无劳作联系。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差遣劳作者应当与承受以劳务差遣方法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差遣协议。劳务差遣协议应当约好差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差遣期限、劳作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付出方法以及违反协议的职责。
劳务差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联系,签定的劳务差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差遣单位能够在洽谈一致的基础上免除劳务差遣协议,无需符合劳作合同法规则的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条件。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功能作业发包给相关的组织,由该组织自行安排人员依照公司的要求完结相应的业务或作业。
劳务差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
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随时被用人单位退回
因为用人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为了配合业务特点,所以,企业忙的时候,就需要你,不忙的时候,就把你退回。当然,用人单位把你退回之后,你是可以由派遣单位派遣到别的公司去的。但是,这也会让你没有归属感。
二,薪资福利低
当你作为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你是无法享受到用人单位的福利的。有一个朋友,他是一名程序员,被派遣到一家软件公司,这家公司福利很好,可是,这些跟他都无缘。而他所在的派遣公司,也几乎没有什么福利。所以,除了工资之外,其他福利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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