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贮气瓶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筒体按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筒体严重锈蚀(漆皮脱落
灭火器检验
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贮气瓶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筒体按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筒体严重锈蚀(漆皮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筒体严重变形的;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 [3] 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猛烈处喷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起火灾。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干粉灭火器,可以灌装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固定式干粉灭火装置内,可与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联用,扑救油罐的初起火灾,能控制火焰发展,起到迅速灭火的作用。把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用右手抓着喷粉枪,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接着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再左手把持喷粉托,右手把持枪把用手指扳动喷粉开关,对准火焰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粉枪,把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为止。
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损坏的必须更换。车用灭火器应按制造商的要求更换配件。再充装;在进行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存气瓶中充装到灭火器内。再充装所更换的灭火剂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一种干粉不应与另一种干粉混合,亦不得被其污染;ABC 干粉和 BC 干粉充装设备应单独设置,充装场地应分隔独立。灭火器不得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得转换充装不同种类的灭火剂。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1211 灭火剂除外)。 洁净气体灭火器只能按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充装。 从 1211 灭火器中取出灭火剂时,应使用密闭的 1211 回收系统。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取出的 1211 灭火剂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时,才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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