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算是“无废城市旨在推进固废源头处理的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地减少填埋量的“无废城市”正剑指上述。在顶层设计多次强调追求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早在1年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就列为当年的重点任务。而“无废城市”的建设与近期固废相关条例都有关联,详实程度接近于“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不过,“无废城市”并不意味着不产生废物,也不意味着废物都能综合利用。那么,未来什么样的
工业固废填埋
未来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算是“无废城市
旨在推进固废源头处理的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地减少填埋量的“无废城市”正剑指上述。在顶层设计多次强调追求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早在1年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就列为当年的重点任务。而“无废城市”的建设与近期固废相关条例都有关联,详实程度接近于“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不过,“无废城市”并不意味着不产生废物,也不意味着废物都能综合利用。那么,未来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算是“无废城市”呢?就在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对外公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围绕建设目标、试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板块,进一步为此前11个入选试点城市勾勒出“无废”路径图。

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亮点八: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ProducerRespibility,简称EPR),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所承担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新《固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
除此之外,还在第二十七条明确授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予以查封、扣押;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三十一条明确了有奖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固废法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问:固废法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答: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固废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强调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地方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遵循产生者付费、差别化管理原则。五是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收集设施有效衔接,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六是规定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行为处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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