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综合整治方案办理;
VOCs整治包含:根源减药、正中间操纵和尾端整治。现阶段,我国仍以尾端整治主导。VOCs尾端整治技术可分成2类:一类是具备毁灭性的方式,如焚烧处理、催化燃烧装置法。另一类是是非非毁灭性方式,如吸附法、消化吸收法、冷疑法、膜分离技术法等。立即焚烧处理是将VOCs立即联接到焚烧处理加热炉中,当连接VOCs浓度值高时,
VOCs综合整治方案办理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综合整治方案办理;
VOCs整治包含:根源减药、正中间操纵和尾端整治。现阶段,我国仍以尾端整治主导。VOCs尾端整治技术可分成2类:一类是具备毁灭性的方式,如焚烧处理、催化燃烧装置法。另一类是是非非毁灭性方式,如吸附法、消化吸收法、冷疑法、膜分离技术法等。立即焚烧处理是将VOCs立即联接到焚烧处理加热炉中,当连接VOCs浓度值高时,就可以在炉膛内充足点燃,随后转化成CO2和H2O;若连接加热炉中VOCs浓度值较低,则需添加輔助然料,使VOCs充足点燃,后转化成CO2和H2O。这类方式低成本,应用覆盖面广,技术线路也较为完善。VOCs综合整治方案办理
现阶段焚烧处理的关键方式有火把、垃圾焚烧炉及2种系统软件的综合性系统软件。在其中,火把系统软件是用于解决化工企业、化工厂、能源化工以及他设备没法收购和再生产加工的乏氧有机废气的点燃设备。火把废气解决技术已规模性运用于各种新项目中;针对解决VOCS及其有机化合物浓度值低的不含氧量设备废气,一般用垃圾焚烧炉开展。VOCs综合整治方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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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
随着生态环境部对部分重点行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以来,越来越多的重点行业企业谋划提升自己的污染治理设施,尤其是很多涉VOCs的重点行业企业的提升意愿越来越强烈。很多地区为进一步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在选择VOCs废气治理工艺上能切实符合自身实际,同时废气治理设备设计要求满足相关标准,并且保证相关VOCs治理设施操作、运行过程可记录、可核查,很多地方监管部门结合生态环境部《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中相关要求,将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的重点部分予以提示,以期为企业在选择VOCs废气治理方式和环保设施时提供技术参考

市无党派人士界建议推广使用VOCs生物处理技术
鼓励第三方参与VOCs治理
市无党派人士界建议推广使用VOCs生物处理技术。参照国外VOCs治理较为理想的技术手段,VOCs生物处理技术相对催化燃烧设备投入较小,相对吸附技术稳定性较好,后期运营维护成本较低,且不产生二次污染物,适合在涉VOCs排放的中小企业中推广使用。
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污染防治设施管养经验,也难配备相关人才。市无党派人士界建议推进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聘请团队为涉VOCs企业提供设施运营服务,让企业专心于自身经营。同时,加大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的运用,提高环境监管的精准性,有效减少VOCs排放。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自2015年起全省空气六项污染物连续五年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但是,臭氧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2019年,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高达64.1%。今年4月,全省73城次污染天数,72城次是因为臭氧所致。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生成的前体物,VOCs有效防控成为解决臭氧污染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VOCs污染防控,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24日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简称《标准》),要求企业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原料替代、工艺设备更新换代和控制技术提升改造等要求。《标准》规定,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
为依法落实《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油气回收以及重点区域,提升各类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达标和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三率”,以有效削减各类VOCs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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