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与其他人相比,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性和规范性。
(2)代理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
代缴保险服务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与其他人相比,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性和规范性。
(2)代理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公司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收取保险费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当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进行损失的查勘和理赔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售后服务。
(4)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档案建立和单证保管:
为了方便投保人核对和主管部门监管,保险代理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代理销售保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或者姓名,代理保险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缴费方式等;保险代理机构及其董事、管理人员与被代理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保险费代收和交付被代理的情况;佣金金额和收取情况等;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代理关系终止后,应当在30日内将剩余的单证及材料交付被代理。
客户告知书的制作和信息提示:
由于保险行业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保险代理机构在展业中,应尽量向客户披露相关的信息。具体的方式是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代理公司以及被代理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公司组织结构的确定取决于业务的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保险代理机构及其董事、管理人员与被代理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向投保人明确提示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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