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排污许可证完全没事了吗领到排污许可证完全没事了吗?
领到排污许可证并不是排污许可管理的终点,而是开端。根据暂行规定,排污单位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还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1)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
排污许可证服务好
领到排污许可证完全没事了吗
领到排污许可证完全没事了吗?
领到排污许可证并不是排污许可管理的终点,而是开端。根据暂行规定,排污单位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还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1)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2)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等。
(3)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4)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5)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在有关情况发生变更的时候,排污单位还应当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应当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应当申请补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将贯穿企业生产排污的全过程,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基本依据。加强企业环境合规管理,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履行环境法律义务,才能保障企业的有序生产和长期发展。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排污证、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
申领或登记时限
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列入《2019年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申领流程
(一)注册、登录。排污单位可登录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注册账号,首页法规标准栏目,可查找相关法规标准、附件资料等。
(二)填报信息。排污单位可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在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机关提交通过该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无行业规范的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填报。排污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信息公开。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前,应当将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通过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核发。市级及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污单位由市行政审批局核发。
除市级及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以外的重点管理单位由属地行政审批局或生态环境分局核发。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由属地行政审批局或生态环境分局核发,具体事宜可与属地核发部门联系。
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作出核发决定。
(五)证后执行。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期完成执行(守法)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信息等填报工作。

核发部门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东坑镇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由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我市各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法律责任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持证、按证排污。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其他事项
2019年8月13日起,我省已取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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