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牵动着人民的心,今年可谓是大家集体过的相当特殊的一个春节了。在此形势下,延期复工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顾问单位关于延期复工的hr合规方面的咨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和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
郑州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牵动着人民的心,今年可谓是大家集体过的相当特殊的一个春节了。在此形势下,延期复工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顾问单位关于延期复工的hr合规方面的咨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和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至于,劳动合同未规定的绩效考核奖金等,则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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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样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员工在返岗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那么员工在隔离期间/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根据《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应被隔离、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郑州安博】在此疫情期间,已经陆续收到了超过3,000个法律问题咨询,并一一进行了回复。考虑到企业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惑和问题,我们律所联合laKingdom法盟,综合了各地几十家律所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服务经验,对各地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并通过线上微课、实时答疑的方式,为企业Boss、HR累计超过10000余人次普及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问题的合规处理与指引。
过年前后找工作的人是很多的,但是恰逢这样一场严重的疫情,如果用人单位已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可以疫情防控为由取消录用吗?
关于这一点,是不可以。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系其单方法律行为,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我们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取消录用,一方面有违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为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等方式解决。
【郑州安博】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有着非常的应对解决方案,特别是此次疫情期间关于复工的郑州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等问题,我们拥有的律师团队为企业进行详细的解决方案的制定,让企业可以顺利复工,并保障员工的权益,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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