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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律师咨询胜诉率高
2019年11月7日,(2019)粤0605民初23155号、原告陈X诉被告肖盛X纠纷案,信广律师事务所、容浩主任律师团队在证据有瑕疵、法律关系有争议的不利情况下,经团队律师的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在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成功说服对方当事人,成功达成了有利于我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被告肖X波终同意支付我方当事人原告陈X及利息合共115万元!结果远超出当事人的预期,成功结案!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观点主张应当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解释中增加指引性规定,以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据此,经研究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据此,《婚姻法解释(三)》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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