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者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研究多偏重于宏观政策环境,如谭文柱、杨凌等、彭德雷、和刘宇熹等,分析了社会经济水平、生活习惯、法律法规、考核等因素对居民分类行为的影响,也有部分研究逐渐转向微观层面,鲁先锋就将影响因素归因为内在和外在两部分,其中内在因素即指微观层面的居民心理因素,如道德约束、环保意识、环保态度、环保价值等,孙其昂等认为外在因素的强制和诱导与居民内在态度转化
垃圾分类倡议书
我国学者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研究多偏重于宏观政策环境,如谭文柱、杨凌等、彭德雷、和刘宇熹等,分析了社会经济水平、生活习惯、法律法规、考核等因素对居民分类行为的影响,也有部分研究逐渐转向微观层面,鲁先锋就将影响因素归因为内在和外在两部分,其中内在因素即指微观层面的居民心理因素,如道德约束、环保意识、环保态度、环保价值等,孙其昂等认为外在因素的强制和诱导与居民内在态度转化之间的链接能否达成是影响垃圾分类绩效的关键,居民的内在态度包括责任义务、环境意识的道德感召等,毫无疑问这些都属于微观层面的个体行为因素。然而,这些研究多以定性地描述性政策分析为主,缺乏实证数据支持。近几年,该领域的实证研究有所增加,如邓俊等分析了公众知晓率对分类正确率和投放正确率的影响,陈晓运和张婷婷分析了电视、资料、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手段在提高垃圾分类方面的贡献度,然而这些研究只涉及少量影响因素,分析方法多是简单的统计性描述,且样本量有限。
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反映了过往经验及预期阻碍对个体特定行为决策的影响作用,由个体对特定行为实施的可行性、便利性认知(Perceived Facilitation)及对约束条件的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构成。研究发现,居民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对于分类标准等知识信息是否足够了解、居民参与分类是否便利等一系列主、客观条件都会左右居民的分类意愿,对于这些约束条件的控制能力的主观认知,是影响居民终是否参与分类的重要因素,而当居民对自身所拥有资源和机会的感知程度越高、对行为预期约束越少时,其往往越可能参与垃圾分类。因此有假设2b:知觉行为控制对于分类行为具有正向的影响,即居民对分类行为的主、客观约束条件的控制信念越强,其参与垃圾分类的程度也越高。
我国目前的城市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是采取混合收集方式,所谓混合收集方式是指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不经过任何处理,混杂在一起收集的一种方式。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的优点: ( 1) 不需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方便垃圾产出者; ( 2) 各种垃圾混在一起,集中方便; ( 3) 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间都可倾倒。由于混合收集自身的特点,该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增加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如废电池的混入有可能增加垃圾中的重金属含量; 二是降低了垃圾中有用物质的纯度和再利用的价值,如废纸会与湿垃圾粘连在一起; 三是增加了为 处 理 垃 圾 ( 如 堆 肥) 而 做 的 后 续 分 拣 工作。[4]因此,实行垃圾分类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的垃圾分类才刚刚起步,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在部分城市、部分区域正处于试点阶段,与发达的差距还比较明显。要做好垃圾分类需要从制度、教育、宣传等多方面着手,发挥、市场的力量,、企业、公众多方努力,才能促进垃圾分类的实施。
可以借鉴美国一些城市的做法,在收取垃圾费时,按照垃圾量的多少和是否主动进行垃圾分类有区别对待。对垃圾量较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收取较低的垃圾费用,相反,则收取较高的垃圾费用。通过经济利益直接调节公众的垃圾丢放行为,促进大家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可借鉴美国旧金山的做法,房产商开建项目前,需要与签订环保责任书,并预先在缴纳一笔押金,房产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处理完建筑垃圾后才退还押金。
借鉴日本和比利时的方法,对于不同性质的垃圾按照不同的时间到小区收集,过时则拒收; 可以在一些小区试点要求居民自行对垃圾进行分类,将不同的垃圾分装进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中,否则垃圾清运工也有权拒收。从目前来看,要一步到位使居民自行分类还不现实。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加大对垃圾分类有关设施的投入,更新垃圾箱的设置,按不同性质垃圾进行分类设置醒目标识,如采取图示的方法,有助于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市民自行分类处理。同时,对于环保意识不够的居民也是一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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