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
用人单位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有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事实上,企业的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很难
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为什么企业愿意使用
劳务派遣工?
用人单位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有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事实上,企业的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很难做到同工用酬。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很模糊。在一些央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占了将近一半。而在电信行业,入装维、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几乎都是劳务派遣工,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差了将近一倍多。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工,是节省人工成本的一种方式。
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随时被用人单位退回
因为用人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为了配合业务特点,所以,企业忙的时候,就需要你,不忙的时候,就把你退回。当然,用人单位把你退回之后,你是可以由派遣单位派遣到别的公司去的。但是,这也会让你没有归属感。
二,薪资福利低
当你作为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你是无法享受到用人单位的福利的。有一个朋友,他是一名程序员,被派遣到一家软件公司,这家公司福利很好,可是,这些跟他都无缘。而他所在的派遣公司,也几乎没有什么福利。所以,除了工资之外,其他福利是没有的。
劳务派遣突出的三个特征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归纳起来,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一、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第二、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第三、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在哪?
因为是劳务派遣,在单位不是正式员工,所以无论是待遇还是晋升都是很难的。除此以外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在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与编制内员工同工不同酬,“五险一金”等待遇远编制内员工,没有机会行使民主权利、政治权利,没有单位归属感,被边缘化为“二等公民”。糟糕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劳务派遣工临近退休年龄时,把工人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比较劳务派遣,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待遇就好很多,他们工作时间均为每周5日工作制,每年的10天节假日(什么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的,统统正常放假。但是在除工作日外的加班,事业单位、机关等一般不实行加班工资,而是给予相对应的调休。除法定节假日外,事业单位正式工年假天数是与工龄挂钩,党派、团体和全民事业单位(不包括已享受寒暑假的学校等)的正式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的10天;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的14天。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除了年假外,还有探亲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相关的员工福利假,这些带薪假的一般要比私有企业好的多。而劳务派遣工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别说额外福利带薪假期,就连年假的天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和正式工的一样。法定节假日还是大家一起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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