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维、硝s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h钾、氢化h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 过氧h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b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
外贮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批发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维、硝s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h钾、氢化h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 过氧h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b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
3. 探测器、模块及消防按钮等终端设备安装
(1). 终端设备安装时导线预留量应不小于15cm,安装位置及高度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兼顾协调和美观;设备安装必须牢固;预埋盒出口宜封堵,采取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2).点型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探测器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②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③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④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 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一半。
⑤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⑥ 探测器安装时确认灯应面向便于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测器应在即将调试时安装,并上好防尘罩,正式运行时再拆下防尘罩。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