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监测目标
镇江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为:(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75%;(2)有效应对镇江市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3)面源污染去除率达到60%(以悬浮物计)以上。
依据住房和1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2015年7月)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
海绵城市信息化项目
海绵城市监测目标
镇江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为:(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75%;(2)有效应对镇江市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3)面源污染去除率达到60%(以悬浮物计)以上。
依据住房和1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2015年7月)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省级评价。省级住1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1房城乡建设部。部级抽查。住1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2mm时,雨水将被海绵设施就地消纳,海绵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基于镇江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城市自查、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要求,建立综合监控系统和评价体系对镇江市区海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市政管测
(1)监测内容
(1)排水分区排水口流量、水位、水质(COD、N-NH3、TP、TN、SS、PH)
(2)典型地块出口:流量、水位、水质(COD、N-NH3、TP、TN、SS、PH)
根据实际现场踏勘,以下为实际点位现状图:
3.4海绵设施监测
1) 已建小区海绵设施流量、水质(COD、N-NH3、TP、SS、PH)
2) 土壤湿度
3) 雨水花园、透水铺装下渗率
海绵城市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
以排口、管道流量、液位数据,河道断面水质数据,历史积水点数据,雨水收集利用量数据等一系列数据为支撑,以在线监测、定期填报、系统记录相集合的方式获取所需数据,构建考核评估计算方法体系,为考核评估建立必不可少的数据采集、分析与展示平台,系统化检验海绵城市各项工程建设效果,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自评工作,并为层面考核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与集中可视化展示的窗口。现水务、气象、内涝点及已确定的雨水总排口本底数据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并进入实施动态监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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