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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客服 郑州安博

面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各地人民都在积极应对,但是在这种形势下,延期复工是一个不得不施行的举措,这样才有助于疫情的控制,确保人们尽快的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那么在延迟复工期间,员工提供劳动的工资该如何支付呢?关于这一点,在上述期间单位经审核报备,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安排补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郑州安博】自成立以来,注重专
濮阳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








面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各地人民都在积极应对,但是在这种形势下,延期复工是一个不得不施行的举措,这样才有助于疫情的控制,确保人们尽快的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那么在延迟复工期间,员工提供劳动的工资该如何支付呢?关于这一点,在上述期间单位经审核报备,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安排补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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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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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症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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