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和地区主要在亚洲,输出的劳务量约占世界劳务输出总量的60%,主要有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泰国、、南朝鲜等。劳务输出人员中,工人(主要是技术工人)占70%,技术和管理人员占30%。自80年代以来开始国际劳务输出,但迄今输出量甚少,且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务(建房、筑路等)。根据这一办法,劳务派遣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时,不光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还
境内劳务派遣电话
劳务输出和地区主要在亚洲,输出的劳务量约占世界劳务输出总量的60%,主要有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泰国、、南朝鲜等。劳务输出人员中,工人(主要是技术工人)占70%,技术和管理人员占30%。自80年代以来开始国际劳务输出,但迄今输出量甚少,且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务(建房、筑路等)。根据这一办法,劳务派遣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时,不光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还需提供验资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等。


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的机制。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目前,我国劳务输出的方式主要有5种:(1)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的劳务输出。

“劳务派遣工待遇不平等,客观上形成了企业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政协,总工会处张俊九说,劳务派遣制度中,身份决定了职工福利,补贴、津贴、奖金都有差异。 《决定》明确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到2010年,亚洲市场的份额连续几年超过70%,非洲、欧洲所占的比重则徘徊在10%和5%的水平。《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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