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64推行意义:
1、管理温室气体风险并找出减量机会,编撰一份性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册可以让企业了解本身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以及可能的责任与风险。同时也能透过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会计,协助企业将有成本有效性的减量机会挖掘出来;
2、提升能源与物料使用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更藉由开发新的商品与服务,来降低客户或供货商的温室气体排放。
3、树立良好社会责任
ISO认证办理
ISO14064推行意义:
1、管理温室气体风险并找出减量机会,编撰一份性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册可以让企业了解本身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以及可能的责任与风险。同时也能透过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会计,协助企业将有成本有效性的减量机会挖掘出来;
2、提升能源与物料使用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更藉由开发新的商品与服务,来降低客户或供货商的温室气体排放。
3、树立良好社会责任形象:随着对气候变迁的关注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非组织、投资人或其它的利害相关者都要求公司披露更多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可以强化与利害相关者间的良好关系,来建立企业在顾客和一般大众间的“社会责任,环境经营”声望。
4、加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开始实行具备市场机制的方法,用以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的抵减。这些交易方案需要较实际的排放与既定的排放目标或上限,来决定是否要购买或可卖出排放权,且通常都会要求仅估算直接排放的部份。同时,为了协助进行独立查验的工作,这些排放交易系统都要求参加的企业,对其提报的温室气体信息,建立一个可供认证的线索。
5、规避未来温室气体总量超标限额风险:实施ISO14064将是企业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满足客户环保要求,展现社会责任形象的必由之路,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在温室气体排放量及报告方面力求获得第三方认证,以增强在“绿色”采购中的竞争力,尽早在贸易中获得“绿色”通行证。
ISO13485认认证条件关于质量认证注册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的修订和调整
2004年8月9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6号局令《注册管理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于2000年4月5日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在质量认证过程中贯彻实施法规,确保CMD认证符合法规要求,根据新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和调整的内容及要求,CMD也将修订和调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条件及其申请材料要求和产品认证注册条件及其申请材料要求,现公告如下:
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条件:
1 申请组织应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
2 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其它明(或部门法规有要求时);
3 申请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企业标准),产品定型且成批生产。
4 申请组织应建立符合拟申请认证标准的管理体系、对生产、经营企业还应符合YY/T 0287标准的要求,生产三类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生产和经营其它产品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审核及一次管理评审。
5 在提出认证申请前的一年内,申请组织的产品无重大顾客投诉及质量事故。
ISO出版的《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一书,将国际上通用的认证型式归纳为以下八种:
种:型式试验。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样品进行试验,来检验样品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这种认证只发证书,不允许使用合格标志,只能证明现在的产品符合标准,不能保证今后的产品符合标准。
第二种:型式检验加认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这是一种带监督措施的型式检验。
第三种:型式检验加认证后监督——工厂抽样检验。
第四种:型式检验加认证后监督——市场和工厂抽样检验。
第五种:型式检验加工厂质量体系评定加认证后监督--质量体系复查加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
第六种:评定供方的质量体系。这一认证型式已逐渐被国际上所接受。
第七种:批量试验。这是依据统计抽样试验的方法对某批产品进行抽样试验的认证。
第八种:全数试验。对认证产品作的试验后发给认证证书,允许产品使用合格标志。
从理论上讲,产量认证之所以要检查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目的是评定工厂是否具有持续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的能力,评定的主要因素是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ISO出版的《质量认证的原则与实践》)。
1.我国实施的出口商量许可证制度是为了强化重要的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而制订的一种强制性执行的制度。它所涉及范围相当于《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中所论述的世界通行的第三方认证的第五种制度,即产品型式试验加上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评定,并根据对企业质量体系和在企业抽取样品以及在公开市场抽取样品的核查试验,进行监督。其中对企业质量体系的评定和监督,由统一规定企业必备的质量体系要素和审核内容,是根据我国国情和产品及其工艺的复杂程度所确定的对其质量体系水平的起码要求。
2.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申请企业质量体系的评审,是企业根据自身规模、产品及其工艺的复杂程度、对外贸易合同的规定和自身质量管理水平,从ISO 9001、ISO 9002、ISO 9003三种模式中选择一种模式,向商检机构或国内外其他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于企业所选择的模式的要求。它应属于《认证原则与实践》中论述的第六种制度,即对企业按所要求的标准生产产品的能力进行检查和评定。
3.由于出口商量许可制度和企业申请质量体系的评审依据都是ISO系列标准,因而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向商检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评审时,对已经评审、考核合格的相同项目,或免于考核,这就减少了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的工作量和费用,使企业受益,并进一步提高了出口商品企业的度和商品的信誉。
因此,我国生产出口商品的企业,应以战略的眼光,以ISO标准为目标,从改善建立企业现行体系要素着手,通过各项质量活动的程序化,实现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积极申请质量体系的第三方评审与认证,以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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