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旭节能环保为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节能环保咨询领域耕耘多年,为客户提供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一对一团队服务,无忧服务。我们的服务包括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变更、延续服务;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服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检查技术服务、排污许可答疑服务等。
我国是个庞大的垃圾产出国,且仍保持着8%~10%的年增长率。如今,全
上海垃圾分类标准
紫旭节能环保为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节能环保咨询领域耕耘多年,为客户提供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一对一团队服务,无忧服务。我们的服务包括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变更、延续服务;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服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检查技术服务、排污许可答疑服务等。
我国是个庞大的垃圾产出国,且仍保持着8%~10%的年增长率。如今, 2/3 以上的城市深陷“垃圾围城”困境,很多城市已无处填埋。虽然我国从 2000 年开始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 8 座城市试行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工作,但是至今没有一座城市取得理想的效果。统计显示,即使是早试行垃圾分类的北京市,分类投放正确率仅为 16.92%~34.56%。事实上,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垃圾回收率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既有宏观层面的政策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也有微观层面的居民个体因素,如价值观、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度]等。然而,国内文献在该领域的研究乏善可陈,既缺乏理论架构,也缺乏大样本的实证研究。
我国目前的城市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是采取混合收集方式,所谓混合收集方式是指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不经过任何处理,混杂在一起收集的一种方式。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的优点: ( 1) 不需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方便垃圾产出者; ( 2) 各种垃圾混在一起,集中方便; ( 3) 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间都可倾倒。由于混合收集自身的特点,该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增加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如废电池的混入有可能增加垃圾中的重金属含量; 二是降低了垃圾中有用物质的纯度和再利用的价值,如废纸会与湿垃圾粘连在一起; 三是增加了为 处 理 垃 圾 ( 如 堆 肥) 而 做 的 后 续 分 拣 工作。[4]因此,实行垃圾分类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的垃圾分类才刚刚起步,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在部分城市、部分区域正处于试点阶段,与发达的差距还比较明显。要做好垃圾分类需要从制度、教育、宣传等多方面着手,发挥、市场的力量,、企业、公众多方努力,才能促进垃圾分类的实施。
从发达的经验来看,要做好垃圾分类首先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上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目标。如前所述,德国早制订了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日本具有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美国对城市规划中的建筑垃圾处理都有法律规定。而从我国的现状来看,目前在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法规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虽然有了一些关于污染预防、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但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并不是很多。因此,下一步我国必须加紧制订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增加垃圾分类的有关内容,明确和细化垃圾分类参与各方的责任,增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完备性。特别注意要强调企业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责任。
1989 年 12 月 26 日公布并实施的《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sd法》是 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其中第四章“防 治 环 境 污 染 和 其 他 公 害”专 门 规 定 了 防治包括城市垃圾在内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是城市垃圾管理及污染防治其他立法的基础,但由于受到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环保意识不强的限制,该法中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并无具体规定。《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04 年 修 订) ( 简 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固体废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是中治固体废物污染的 单 行 法,该 法 第 三 章 第 三 节 为“生 活 垃圾污染环境 的 防 治”,其中第四十二条中做出了对城市生活垃 圾 分 类 的 规 定: “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 步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和 运 输,并 积 极 开 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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