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无限人力资源教你如何规避劳务外包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应明晰“劳务派遣”与劳务服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派出单位系“用人单位”,劳动者接收单位系“用工单位”,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实际管理。这与“劳务服务外包”中的由劳务单位自行管理劳动者是不同
公司人力资源外包
空间无限人力资源教你如何规避劳务外包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应明晰“
劳务派遣”与劳务服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派出单位系“用人单位”,劳动者接收单位系“用工单位”,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实际管理。这与“劳务服务外包”中的由劳务单位自行管理劳动者是不同的。
其次,在服务外包关系中,要尽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虽然现对“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概念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因此,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应注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评估、工作成果的认定等等,更要避免直接向该等劳动者支付人工费,以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再次,如因对劳务外包服务或产量控制的客观需要,而需介入到外包服务或产品生产过程,要注意此种介入实质是承包单位将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权部分让渡给了发包单位,因此,在该情况下,应注意通过协议将这种让渡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仅为临时的、辅助性质的管理。
劳务外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外包员工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也无需受其规章制度约束,加之外包员工的不稳定性更强,极易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
对于核心关键业务岗位或可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岗位杜绝使用外包员工。对于将长期在本单位工作,表现好的外包员工考虑转为派遣或者正式的合同用工,更好的发挥人才的作用,守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在外包协议中对于保密做出明确合适的约定,对于外包员工对发包企业造成的损失,保留对劳务外包企业的追偿权。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日益规范化,劳务外包的形式必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但是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法律对于劳务外包的规范也只是时间问题。本文虽然对劳务派遣与外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提出来些许的对策,但也仅是立足于当下的法律规定。企业要想很大程度的规避劳动风险,还是需要通过规范的手段进行人员管理,实现合法合规、有序的运转,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赢。
为什么企业愿意使用
劳务派遣工?
用人单位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有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事实上,企业的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很难做到同工用酬。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很模糊。在一些央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占了将近一半。而在电信行业,入装维、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几乎都是劳务派遣工,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差了将近一倍多。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工,是节省人工成本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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