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尘车间建筑要求
一、无尘车间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二、无尘车间的高度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毫基本模数。
三、无尘车间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 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地1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四、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
无尘车间工程
无尘车间建筑要求
一、无尘车间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二、无尘车间的高度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毫基本模数。
三、无尘车间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 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地1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四、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 道或地沟等;穿越极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五、对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其方案设计和构造的处理,应避免在人1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无尘车间防火和疏散
一、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 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1小 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0.6小时。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 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二、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1小时。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0.6小时;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 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三、无尘车间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 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

根据人民共和国GBJ73-8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对净化车间进行洁净度检测时,检测点应为距室内地坪1.00m的水平面内;对于单向流型净化车间测点总数应不小于20点,测点间距为0.5-2.0m。水平单向流测点仅布置在一净化车间工作区内;非单向流净化车间按净化车间面积小于或等于50㎡布置5个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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