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气瓶管理制度汇总
1.目的: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范围: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责任者: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程序:
气瓶必须指i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敲击,碰撞。
电子特种气体
各类气瓶管理制度汇总
1.目的: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范围: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责任者: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程序:
气瓶必须指i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敲击,碰撞。
瓶阀冻i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开闭氨气、CH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
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超过检验期限的;
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
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
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
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
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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