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与形式代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的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的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
2、诉的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
经济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与形式代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的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的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
2、诉的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
刑事辩护的技巧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了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了法实践中同是受 贝有 罪,对被动收贝有 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贝有 者,间接故意杀来了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了人。
2、主观恶的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辩护人在面对一个复杂的,吸引大众眼球的,甚至能在法治史1上留下痕迹的个案的时候,更要善于运用媒体的力量来推动案件的进展,刑事辩护的轻程序、重证据,以侦1查为中心等等不够进步的一些特点,近年来在不断改善,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1讼制度的改革到既重证据,也重程序的理念的转变。与被告人沟通,律师的辩护权不是完全独立的,要和委托人协商,要忠实于委托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罪、不认罪、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不能替代。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