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因此,该单位因属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母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不能参加。
如果该项目属于非依法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设备招标,法规没有强制使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而如果属于采购项目设备招标,目前尚未制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招标代理服务类包括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因此,该单位因属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母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不能参加。
如果该项目属于非依法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设备招标,法规没有强制使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而如果属于采购项目设备招标,目前尚未制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二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或者代理,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人提供咨询。”因此,即使该单位可以参加,招标代理机构亦不能对该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哪些工作内容?
A:
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总之,对于招标行业来说,电子化将为整个行业带来一场划时代的变革,将催生一个全新的招标市场环境,招标代理机构应抓住这次发展契机,调整战略转型,如此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大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每个行业都有“游戏规则”,在市场价格放开、资质逐步弱化等情况下,作为招市场上重要的主体之一,招标代理机构急需行业规范标准,
《招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必傲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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