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根据委托方的实际情况制订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标活动前期的准备工作,如协助委托方确定招标方式、邀请投的标单位、商定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实质性要求等。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一般都是项目的业主,也就是项目的所有人或项目法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
招标代理一般主要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根据委托方的实际情况制订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标活动前期的准备工作,如协助委托方确定招标方式、邀请投的标单位、商定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实质性要求等。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一般都是项目的业主,也就是项目的所有人或项目法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
招标代理一般主要是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事宜。一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等等。首先要熟悉代理的工程情况,包括建设方的情况,工程的特点、要求等,自身要具备坚实的基础知识,具备与设计、施工、建设方进行沟通协调的能力。招标公司是独立于机构的中介机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应界定委托招标项目代理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具体工作界限,根据需要提供的常规服务和增值服务,合理测算并与招标人协商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了标的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人和投了标的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主管部门规范招标人和招标市场的纽带,它的存在对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了标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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