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本术语:1.混合灭火系统Combined-agent-extinguishing-system,使用两种以上灭火剂的灭火系统(例如泡沫和干粉)。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Carbon-dioxide-extinguishing-system,由二氧化碳供应源、喷嘴和管路组成的灭火系统。3.卤代烷灭火系统Halon-extinguishing-system,由卤代烷供应源、喷嘴和
火探管设备
消防基本术语:1.混合灭火系统Combined-agent-extinguishing-system,使用两种以上灭火剂的灭火系统(例如泡沫和干粉)。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Carbon-dioxide-extinguishing-system,由二氧化碳供应源、喷嘴和管路组成的灭火系统。3.卤代烷灭火系统Halon-extinguishing-system,由卤代烷供应源、喷嘴和管路组成的灭火系统。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1)系统分类: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较少);临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很少);稳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化工等大型企业较多);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常规作法。供水压力不0.1MPa;“石化规”要求不0.15MPa)。(2)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压力许可范围内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3)城镇及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依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7.3室内消防栓:7.3.2室内消火栓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喷水器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间距应计算确定。本条中"每一个防火分区”为《建规》GB50016-2006版新增要求,原因是部分设计消火栓跨防火分区布置,使用时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阻火、阻烟作用的发挥。但防火分区外走道或两个防火分区间非正压的走道等公共区域的消火栓可以跨区保护。以前有些项目布置消火栓不考虑;防火分区,严重影响防火分区防火门发挥作用;但有时防火门内外并不完全是两个防火分区,穿越防火门不等于就穿防火分区。
江苏规范7.1.4: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高于《建规》要求的两点原因:1、多数多层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尤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少数满足要求的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有利灭火,且已属普遍做法;2、文字表述更简练。《建规》8.4.3.8: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尤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高规》7.4.6.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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