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3)提出委托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确定服务内容。“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标志图片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
国外劳务输出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3)提出委托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确定服务内容。“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标志图片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派遣转正:劳务派遣工在用人企业长期工作后,由用人企业将其身份转为企业员工,享受企业员工的所有同等待遇。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而据统计,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两三年仍呈上升趋势,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具体问题有:
⑴ 劳动合同问题
⑵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⑶ 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⑷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⑸ 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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