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应界定委托招标项目代理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具体工作界限,根据需要提供的常规服务和增值服务,合理测算并与招标人协商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了标的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在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应界定委托招标项目代理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具体工作界限,根据需要提供的常规服务和增值服务,合理测算并与招标人协商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了标的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
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很多,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往往没有进行详细的约定,现行招标代理合同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有关工作内容的条款处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内容为施工总承包或监理的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应当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了标的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招标代理应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标准,正确分析判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相关争议纠纷处理中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合法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咨询建议的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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