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
美国专利商标局修改了商标案件程序规则、依据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提交申请的相关规则和与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代表他人处理相关事务的规则。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要求住所地不在美国及其领土内的商标申请者、商标注册者或商标审判和
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
美国专利商标局修改了商标案件程序规则、依据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提交申请的相关规则和与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代表他人处理相关事务的规则。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要求住所地不在美国及其领土内的商标申请者、商标注册者或商标审判和上诉程序的当事人等,即外国商标申请者、商标注册者或商标审判和上诉程序的当事人,必须由获得美国执业许可并在美国州系高具有良好信誉的执业律师。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次提出申请后,在一个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12个月)同一申请人也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认为是与次申请同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为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
国外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根据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 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若原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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