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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只能买70年产权吗?

    问:听说房屋产权中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是为什么?70年后房屋产权是否仍然属于购房人?
  答:的确,房屋所占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规范的购房合同中一般也有具体条款注明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一般为70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能进行交易,但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所以,在房地产交易中,伴随着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由于目前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这就出现了70年后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间的矛盾。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房屋产权该如何处理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至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这条规定,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首先,土地使用年限至届满时,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其次,如果国家对该土地没有特别的规划,原土地使用者可优先取得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但必须在届满一年前提出续期申请,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后,即使国家根据需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原产权人仍然享有房产部分的所有权。以后的土地使用者应该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原使用者进行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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