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买房不顺
    即便千调万选,交房时的一刻总有诸多不如意。纠纷于购房就像绯闻于影视,每每挥之不去。
    出现买房纠纷,多数购房者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除了向法院起诉外,消费者还可以请求仲裁解决。那么什么情况适用什么方式呢?
    仲裁和诉讼两者之间共同之处很多,区别也很大。身为律师,我深知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如何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在此对两种方式作一番比较,供广大读者参考。
    仲裁灵活法院“开放”
    目前,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程度也是越来越高,但是,毕竟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在这一点上,仲裁就有其非常显著的优势。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则可由当事人双方来共同选定该仲裁员;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可以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也就是首席仲裁员,可以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
    当事人自己选择仲裁员,可以保障当事人选择自己信任的有专业知识、公道正派的人士来裁决纠纷,减少了当事人对裁决公平、公正性的疑虑,也有利于裁决结果被当事人接受及得到执行。
    此外,仲裁过程是不公开的,这与法院公开审判是不同的,这样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可以得到保护。
    仲裁速战速决
    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咨询律师这样的问题:“这个案子大概多长时间能弄完?”是呀,现在大家的工作都忙,时间比较紧张,如果一个案子拖得时间太长,光精力上就受不了。
    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话,则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这就是说,从理论上说,一个案件如果在法院审理,则形成生效判决的时间可能会需要9个月,对一般人而言,这确实长了一些。
    《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仲裁的时间限制,但是各个仲裁委员会在其仲裁规则中基本都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就规定,仲裁庭应当在组成后4个月(不包括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这样看来,仲裁所花费的时间比诉讼少一些。
    关键的是仲裁一裁终审,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日就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不能有任何的错误、疏忽情形,否则就会对自己形成不利局面。
    执行力度相当
    很多人打官司,就怕得到一张法律白条,如果无法执行,官司还不如不打。那么,仲裁的裁决结果如何得以切实执行呢。
    根据我国《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生效的仲裁裁决与生效的民事判决法律效力是等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没有必要担心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就涉外的仲裁裁决而言,按照我国现在参加的国际条约有关规定,凡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判决的国家和地区的法院,同时一般也承认和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一裁费用可两审
    说完这些,还要考虑一下相关的费用支出条件。仲裁过程收费相对比较高,这确实也是个问题。
    以北京为例,申请仲裁时,要预缴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这两项费用加起来,几乎相当于法院两审的费用。这是因为,仲裁机构的部分运作费用、仲裁员的报酬等,都要从仲裁费用中支出,所以数额就高了不少。假设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仲裁费用就会达到24550元。当然这些仲裁费用最终会由败裁一方承担。因此如果申请人胜诉把握不是很大,还请多考虑考虑。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不能只简单地说:“我选择仲裁方式”,而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地表达出来: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请注意,只有城市名但没有“市”字。如果不是这样,则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仲裁委员会难以受理。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