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还能拍卖吗?法律专家认为可以继续进行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不久前发表谈话,认为在有关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未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征集股权受让人,否则,受让人受让的股份不得过户。
上海市工商局近日披露,法人股拍卖出现不规范现象:一些不具备拍卖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借用拍卖行营业执照、帐号、发票从事非法拍卖活动;个别拍卖行同委托人串通,安排人员在拍卖时恶意举牌竞价,哄抬拍卖价格。法人股拍卖红红火火了近一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上海各拍卖行共拍卖法人股12亿元,约占总拍卖产值的三分之一。如今,隐隐传来对法人股拍卖不利的消息。人们不免发问:法人股还能拍卖吗?
法人股拍卖没有法律障碍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徐澜波认为,法人股是股东对股份公司股权资产的凭证,法人股的所有人对法人股是可支配、可转让的。目前,关于法人股的法律条文主要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法》对法人股转让没有限制,《公司法》则规定,股份转让要在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拍卖行是比较合适的场所。第一,与私下协议转让相比,拍卖价格相对合理;第二,拍卖行为总体上能遵从于民法上的债权、债务转让规定;第三,从法律定性来说,拍卖仅仅是一种竞价方式,而不是买卖形式。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吴弘认为,法人股拍卖要注意两个区别:已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拍卖应与未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区分开来,后者按有关规定是不得拍卖的,中证会新闻发言人的谈话针对的就是这一混乱情况;合法的拍卖企业与不合法的拍卖企业也要区别开来,对后者要严加打击。
法人股拍卖符合市场需求
上海东方国拍总经理高巧林认为,法人股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殊产物,目前尚不能流通,用特殊的交易方式解决特殊时期的产物,无疑为市场架起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从实践来看,法人股拍卖呈现出五个鲜明特点:一是法人股拍卖已经由原来主要是司法委托转为大量的社会委托拍卖;二是从拍卖成交价来看,绝大多数均高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即有效地实现了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三是法人股社会委托拍卖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为尚不能够直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的法人股提供了一个价格发现的功能;四是从确保委托人、买受人的利益来看,通过拍卖公司的中介服务更显得安全、可靠;五是对于部分意欲盘活资产的企业,以及有意投资法人股的公司来说,的确也多了一个渠道。
法人股拍卖需进一步规范
上海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市商委副主任蔡鸿生表示,法人股拍卖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应该给予支持。他说,法人股拍卖符合拍卖标的从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向生产要素升级的趋势,有利于上海拍卖行业的发展壮大。总体而言,上海的法人股拍卖是健康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不具备拍卖法人股条件的拍卖行盲目扩大业务项目,有的在拍卖中出现了不规范的动作,这些都需要拍卖业自身努力克服。法人股拍卖能否得以延续,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本身是否规范。政府部门将通过协调,尽早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法人股拍卖创造一个合适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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