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拍卖注意事项
    一、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对领取到的有关材料应认真审阅
二、拍卖现场
1、拍卖师介绍拍卖的房地产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和附属情况。公布拍卖房地产的起价以及每一次应价增加的数额。
2、竞买人以举牌的方式应价。应价时应价牌应高举过头部。竞买人必须使用拍卖人统一制作的应价牌应价。不得使用费拍卖人制作的应价牌应价。违者,拍卖师有权责令其退场。没有举牌而以其它方式应价的无效。
3、竞买人举牌应价次数不限,竞买人应价后,拍卖师随即报出该竞买人的牌号及其应价。竞买人应价时,后者应价须高于前者,如后者应价低于前者,拍卖师有权弃取直至责令其退场。
4、拍卖师根据竞买人的应价情况,有权随时对每一次应价的增加数额进行调整。
5、同以价格,先后应价的,确认先者;应价时两个竞买人同时举牌,确认拍卖师先看到者。
6、价高者得。经过竞买,最后举牌的,经拍卖师宣布最后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而没有其它人举牌应价时拍卖师一锤敲下,即为成交。
7、拍卖成交,买受人与拍卖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予以书面确认。
8、如果竞买人的最后应价没有达到委托人实现确定的底价,拍卖师有权收回被拍卖的房地产。
三、拍卖结束,凡没有竞得的竞买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有拍卖人再拍卖结束后十日内退还本人。
四、竞买人及观众严禁再拍卖现场内吸烟、喧哗、斗殴,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拍卖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有拍卖师临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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