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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以结婚为目的,分家财产分割,给付的重大财产,恋爱终止后,可以要求返还周某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恋爱16个月期间,周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王某前后转账共计50万元。周某表示,其给付王某钱款系出于与王某结婚,购置婚房的需要。王某承认双方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2016年双方因客观原因终止恋爱关系,周某要求王某返还50万元。周某的要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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