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分家财产分割,给付的重大财产,恋爱终止后,可以要求返还周某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恋爱16个月期间,周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王某前后转账共计50万元。周某表示,其给付王某钱款系出于与王某结婚,购置婚房的需要。王某承认双方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2016年双方因客观原因终止恋爱关系,周某要求王某返还50万元。周某的要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条解释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且要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周某是基于双方之间的恋爱关系、准备结婚的重大前提之下,周某向王某给付50万元,然而仅仅这段恋情仅仅持续了16个月,双方就终止了恋爱关系。鉴于周某给付王某款项数额巨大,荥阳市财产分割,属于重大财产,且基于双方结婚目的,现双方已经分开,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王某理应正确的进行财产分割。因此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以结婚目的所给付的重大财产,在恋爱关系终结后,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收受方对于财产分割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案件中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段某与木某原系同事关系,在工作中双方互生爱慕之情,不久确立恋爱关系,两年后双方登记结婚。1994年双方因故发生矛盾,1997年木某离家出走。1994年木某单位增配给木某房屋一套,同居财产分割,木某需支付单位住房押金8000元,并承诺为单位服务十年,1997年木某将该房屋出售,得价款20万元。木某在1999年与其单位签订职工使用住房补贴合同,合同载明木某住房补贴款为15万元,用于家庭住房消费,补贴款按月发放,于1999年3月开始发放,5年内发放完毕。木某及其单位均认可,木某未领取过住房补贴款。2004年段某起诉离婚,同居财产分割案例,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木某处的房屋出售款、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fa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持有上述款项的一方应当以折价的方式向对方给付相应的补偿;住房押金的取回仅仅是时间问题,并不是能否取回的问题,木某先行支付段某,单位归还后归木某所有。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时,需要确定资金的取得时间,继而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均有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可以通过差价补偿,使得双方所得资金相当;仅有一方所有的,可直接各半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案例,荥阳市财产分割,婚姻继承律师网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提供。同居财产分割案例,荥阳市财产分割,婚姻继承律师网是金博大律师事务所(www.wlyls.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王律师。同时本公司(www.rongxinhn.com)还是从事郑州婚姻律师费用,郑州离婚律师在线咨询,郑州离婚律师咨询电话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婚姻继承律师网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