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符合强制报废的报废要求和规定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二、国三车型,不允许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依然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报废汽车回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23-67181920 手机:13330203896
 传真: 023-67181920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海尔路柏杨沟立交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