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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价格不确定的,应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二)项“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来确定房价。履行时间不明确的,也应依据合同法与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履行时间。在相关内容确实需要用交易习惯进行解释时,应慎之又慎。房地产案件中的交易习惯应归人行业交易习惯或地方交易习惯,这种交易习惯极少由买方(购房人)主张,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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