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特殊情形下采取律师独立辩护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以被告人为主导的辩护方式是由我国法律制度,律师职业素质、职业惯例、职业心理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咨询律师在线咨询,这是基于我国律师执业环境而采取的现实主义的做法。当然,基于对律师职业能力的美好愿景,委托律师在线咨询,在辩护方式上对律师寄予更高的角色定位或者期望也是可以的。即使这种高标准的执业要求更多的是一种英雄主义,并非针对每个......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39-2457834 手机:15053937446
 传真: 0539-2457834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对过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