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夫纯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经济仲裁股份转让【简要评析】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的结算默认条款,承包人单方制作的结算文件不能作为确定双方工程价款的依据,但在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