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的利: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员工编制(因为员工是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优化员工装备,节省本钱(因为针对临时性的岗位不用招聘长期员工);必定程度上下降用工的法令风险(因为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派遣公司处,派遣公司是员工法令上的雇主);在员工中发生鲶鱼效应(因为派遣员工会极力作业以谋求转正,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