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为牵涉利益巨大,买卖双方矛盾激烈,无论是提高房屋价款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双方的诉求预期差距较大,调解难度大,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仅有两成左右。3.房屋买卖合同不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三十三条项和《高人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关于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应按照民事法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高院(2018)高法民申1175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