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省市太阳能热水工程扶持政策详情(湖北) 6.湖北省 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 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 武汉市 行政区划范围内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医院病房楼、学校宿舍楼、宾馆饭店、健身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以及机关和投资的建筑、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居住用房等建筑工程,自2008年4月1日起,应与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同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对各省市太阳能热水工程扶持政策详情(山东) 13.山东省 青岛市 新建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与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 泰安市 县(市、区)驻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太阳能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p 产品:浩通节能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