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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兰山区律师咨询|律师|单夫纯律师

更新时间:2017/9/26 9:47:46
兰山区律师咨询|律师|单夫纯律师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于紫云山庄公司应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关于“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兰山区律师咨询,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以及该法第十三条关于“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规定,紫云山庄公司应当在前述其虚构已付但实际并未支付的款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原审判决紫云山庄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非承担连带责任,一拖集团公司未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予以维持原审未依据在案证据查明案涉不当关联交易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而判决紫云山庄公司对一拖集团公司对罗兰德公司的全部剩余承担赔偿责任事实依据欠充分,本院予以纠正。紫云山庄公司还主张一审适用《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对此,本院认为,本案所涉罗兰德公司和紫云山庄公司之间共同被控制的关系属于前引《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所定义的关联关系,亦为实际控制人利用以损害罗兰德公司利益,在《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仅以第二十一条规定利用关联关系侵权的责任主体但未包括共同被控制的关联公司的情况下,应参照适用该规定认定共同被控制的关联公司的侵权责任。因此,原审依据对案涉不当关联交易的依法认定,参照适用《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兰山区资深律师,认定紫云山庄公司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单夫纯律师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至公元5世纪末,律师,充当辩护的人,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兰山区律师,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兰山区律师咨询|律师|单夫纯律师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提供。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www.sanhelawyer.cn)为客户提供“临沂律师,单夫纯律师,临沂单夫纯律师,各类法律服务”等业务,公司拥有“公司事务,合同纠纷,房地产领域等”等。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山东 临沂 有较高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单夫纯。 产品:单夫纯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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