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1.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2.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3.编造材料骗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4.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产品认证,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一)对供货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七)内部审核的记录;(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十一)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认证实施第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质检总局、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认监委制定、发布。第八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产品认证公司,具体模式包括:(一)设计鉴定;(二)型式试验;(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五)企业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认证-南京正启田(查看)由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产品检测”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正启田”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正启田检测在技术合作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产品:正启田检测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