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强制报废的报废要求和规定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二、国三车型,不允许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依然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报废汽车回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