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近亲属)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指定遗嘱执行人与自己的利害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如所合伙人财产的分配等,均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如其不能行使执行人事务的后续执行人, 确认的签名-各种字体的重复)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各种签名字体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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