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關如何進行稽查作業?
問:大陸海關如何進行稽查作業?
答:海關的稽查制度是以查帳為手段對企業進口活動全部過程實施監管。在全面分析企業各有關資料的基礎上,著重從財務帳冊著手,並根據企業的規模、進出口加工業務量的大小,選擇確定稽查的方法。對於進口保稅料件經加工後復出口,在資金循環上的整個過程,和一般生產企業一樣,經過供、產、銷這三個環節,海關將明確各個環節中的稽查重點,掌握審核企業相關的帳冊憑證,以發現弊端並查處漏洞。
在稽查時海關會特別注意下列幾項:1.凡是反映收入材料實際成本數額的帳戶,應與企業相關資料(如進口報關單、合同、發票等單證)中的數量、規格、金額相核對,查其是否帳、單(證)相符,其相對應的料款結算帳戶,為銀行存款及應付帳款。同時,對有紅字沖銷的數額,則要查明原因。2.凡是反映材料發(轉)出數額的帳戶,查其流向是否進入了生產環節,其相對應的帳戶應為生產成本。3.對於按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其「材料採購」帳戶所反映的借、貸方差額,是否進入了差異帳戶,差異帳戶所轉出的數額,是否用於調整進入生產成本中的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其調整轉出的對應科目為生產成本。
至於在產品生產加工環節方面,企業的生產加工過程,一方面是原材料的消耗過程,同時也是產品的形成過程。對於這一環節稽查的重點為:1.產品的單耗是否合理;2.所加工的戶籍料是否有患料的情況。主要審核的帳戶有:生產成本(其中,明細帳一般為產品成本計算單)、在產品及產成品。至於在稽查時,特別審核進入某出口產品加工成本計算單中的原材料耗用數額,其品種、規格、單價是否與倉庫發出的材料相符;每月領料單中的原材料領用數額是否完全投入生產,月(期)末是否辦理了剩餘材料的假退料手續;其次,審核產品在加工過程中的原材料單耗,是否在規定或合理的範圍之內。
因此,海關只以根據某一批或某一時期完工產品的總量加以測定。即:(某種加工產品原材料單耗)=(該原材料消耗總量)/(完工合格品總產量)。將計算所得的實際「單耗」與企業所申報的原材料計劃定額「單耗」相比較;也可根據企業的一般產業定額乘以原材料利用率,來測定其消耗定額及實際差異。一般情況下,企業產品單耗超過標準原因很多,其中既有一般生產事業因素,也有人為的因素。在稽查時,海關特別注意企業是否有虛假投料及月末不在帳面辦理假退料手續的現象,以查明可能產生的虛報單耗或直接從生產環節「飛料」的情形。
至於產品銷售環節,是產品經加工後外銷取得正常利潤收入的過程,同時也是企業若違反規定,擅自內銷申報出口產品,及保稅料件取得不正常收益的途徑。因此,在這一環節中,稽查重點是在產品經加工後全部出口的企業,是否有內銷的現象;對於有部分內銷產品的出口加工企業,其內銷比率是否超過規定的限額。核查的主要帳戶有:銷售收入(包括產品及其它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銀行存款、現金及往來結算帳戶。企業如有未經批准的非法銷售行為,則可能不通過銷售帳戶,而在其它帳戶中反映,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或應收帳款;貸記產成品、產品銷售成本;或者借記錄行存款,貸記應付帳款;然後再借記應付帳款,貸記產成品或產品銷售成本等等。
海關也可在稽查時,對銀行存款及各往來帳戶,在對企業銀行存款審核時,結合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同時對被查企業共有幾個銀行開戶帳號也進行了解,以此查明有無非法法及穩匿銷售收入的行為。
以上海關的稽查重點均為長期上,在大陸投資的台商應注意的。
(王泰允撰;資料來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